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人气指数:450 页面更新时间:2016-07-18 05:37
网站介绍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于2001年1月正式成立,它是由教育部批准作为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之一,也是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首批成员单位之一。可以面向东南亚地区开展汉语教学、向全国自主招生、自主设置专业、自主组织入学考试、自主确定招生地区和招生规模,颁发国家承认的福建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在福建师范大学设置的60个本科专业中选择具有学校特色和社会急需的33个热门专业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有高起专、专升本2个办学层次。目前,学校与奥鹏、弘成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合作,在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200多个校外学习中心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已培养本专科毕业生5万多人,现有在校生2万多人。

学校充分发挥优势,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教育技术,组织了一批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深的博士生导师、教授、专家,参与网络教育资源建设。整合各类教育资源,通过双向互动视频会议系统,实施远程实时教学,实现现代远程教育跨越式发展,建设有福建师范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大型网站、数字图书馆、网络教育系统支持平台、网络课件制作系统等,正式出版了280门高质量的网络课件,已有4门课程被评为精品课程(网络教育)。

随着教学质量的不断改善与提升,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已成为了福建省级继续教育基地、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培训基地、中国教育学会远程师资培训示范学校、国家经贸委全国工商管理远程培训基地、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福建省分中心。学院充分利用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丰富的网上教学课程,开展网络继续教育,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现代远程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努力创建良好的开放式现代远程教育环境,形成具有福建师范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办学的特色,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构建全社会终身学习体系做出贡献,

为更多的在职人员特别是中小学教师提供高水平的继续教育。

附录: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2年秋季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于2001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试点高校(详见教高厅[2001]2文)。为实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学校投入经费4000多万元用于网络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计算机网络—双向视频会议系统等先进手段,实施现代远程教学,创建了“面对面”的网络学习环境,已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现代远程教育模式。目前,我校在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300多个校外学习中心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已培养本专科毕业生7万多人,现有在校生4万多人。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在职从业、待业人员。

报考条件:报考高中起点专科专业的学生要求具有普通高中、中专、中师、职高毕业或同等学力;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文凭。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常年组织报名,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注册时间为3月,秋季注册时间为9月。秋季报名截止日期:8月31日。2013年春季报名截止日期:2月28日。

2.报名地点: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省内外各校外学习中心。

3.报名考务费100元。符合免试条件者交报名费50元。

4.报名办法: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到就近校外学习中心报名。校外学习中心按照规定的学历条件审查合格后,学生填写 《学生报名登记表》 一式两份 。所有报名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与办理注册。秋季报读专升本的学生,专科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12年8月31日;2013年春季报读的专升本学生,专科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13年2月28日。

三、招生层次、专业、入学测试科目

四、入学测试方式、时间

测试入学:由“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统一命题,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自主组织入学测试。入学测试时间由校外学习中心另行通知。

免试入学: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党校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者,报读高中起点专科可免试;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证书,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并取得党校本科毕业证书者,报读专科起点升本科可免试。参加近一次全国成人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相同专业、相同层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者,可免试入学(凭本人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

五、录取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者,由福建师范大学择优录取。已录取学生凭福建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办理有关注册手续。

六、学习方式、学分、学制与收费标准

1、学习方式:业余学习。

2、学分与学制:各专业总学分80学分左右。基本学制2.5年,学习年限2.5-6年。

3、收费标准:根据闽价[2001]费字310号文, 按学分缴纳学费,每学分 90 元。高起专按 80 学分缴纳,专升本按 83 学分缴纳。各专业教材费学年预收 350 元,第二学年结算后再确定标准。每学年学费于各学年初注册时一次性缴清。

七、统考和毕(结)业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报考专升本专业学生在读期间需通过教育部统一组织的英语、计算机基础公共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福建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加注 “ 网络教育 ” ),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福建师范大学学位管理有关规定,由福建师范大学授予相应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八、教学模式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实施学分制,采用以学生自主学习和网上协同学习为主、集中教学为辅的混合式教学模式。

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纸质教材和配套的 CD-ROM 多媒体课件(包括教师授课的音视频、教学大纲、学习指导、重点难点、课程内容网页、电子讲义、自测题、模拟试卷),可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访问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网站,参加网上导学、在线答疑、在线讨论、在线作业、在线自测、资源下载等学习环节;同时,学生可定期到校外学习中心参加基于双向视频会议教学系统的集中辅导和实时互动答疑等,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在各学习中心进行的课程考试。

九、注意事项

1、入学资格审核。按教育部规定,招收网络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和高中起点专科的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入学(含免试入学)。严禁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科升本科入学资格;严禁非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不具有同等学力者取得专科入学资格。所有报名入学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与办理注册。若学员所提供的毕业证书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得到确认,学员须出具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所提供的有效学历认证报告,方可具备入学资格。凡持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报名者,不论何时一经审核查出,即作取消学籍处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及其它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完全责任。

2、新生应按入学须知上规定的时间,到所属校外学习中心办理入学注册、缴费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注册后两周内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者,可办理退学退费手续,两周后可办理退学手续但不退学费。

3、新生入学后必须遵守《学生手册》中的各项管理规定。

4、为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请广大学生到各校外学习中心报名,也可到经我院批准授权的奥鹏或弘成公共服务体系各校外学习中心报名。各校外学习中心不在异地另设报名点。

5、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新政策,按教育部的新政策执行。

通讯地址: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350007

咨询电话:0591-83446111转5000,5001,6111

院长办公室电话:0591-83446111转5007 0591-83459077(直线)

副院长室电话:0591-83446111转5008 0591-83451391(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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